关于中国环渤海及烟台市房地产示范
形象展示推选活动的通知

各县市区房管局(处)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:
  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、山东省建设厅、烟台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“2007中国环渤海房地产博览会”于9月7日至10日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。
  大会组委会于2007年6月11日在烟台召开了五省二市协办单位联席会议。为加强环境保护,树立房地产企业品牌形象,鼓励房地产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,建立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,会议商定举办“2007中国环渤海房地产示范形象展示活动”。现通知如下:
  一、奖项设置
  (一)环渤海区域展示活动项目设置
  1、中国环渤海房地产环境友好企业奖
  2、中国环渤海节能省地环保示范奖
  3、中国环渤海房地产行业贡献单位和个人奖
  4、中国环渤海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奖
  5、中国环渤海典范开发区成果奖
  6、中国环渤海典范楼盘成果奖
  7、中国环渤海诚信房地产企业奖。
  8、中国环渤海住博会最佳组织奖
  9、中国环渤海住博会特殊贡献奖
  (二)烟台市区展示活动项目设置
  1、最佳房产营销机构
  2、最佳经典户型
  3、绿色家装范例奖
  4、诚信经营(服务)满意单位
  5、新技术、新产品推广奖
  6、优秀房地产中介机构
  7、优秀物业管理企业
  8、突出贡献奖
  二、名额分配
  (一)环渤海区域展示活动项目
  1、各省市房协每奖项设置三个;
  2、承办地房协享有成员省市待遇;
  3、承办省市推选名额可加倍申报。
  (二)烟台市区展示活动项目的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评选数。
  三、评选程序
  1、各企业自主申报,县市区报属地房管部门,市直企业直接报烟台市房地产业协会。
  2、由县市区房管部门按公益性“示范形象展示活动项目评选标准”初审。
  3、初审后报烟台市房协统一审核。
  4、烟台市房协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  5、最后报中房协审核后,提交五省二市专家会议通过。
  四、时间要求:
  1、初审。各县市区在7月25日前完成初审;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资料报市房协。
  2、复审。8月5日前,市房协邀请专家完成复审。
  3、公示。8月10日前在住博会网站公示。
  4、审批。8月15日前中房协完成审核,并召开五省二市专家会议通过。
  5、颁奖。9月6日晚颁奖晚会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、山东省建设厅、烟台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奖;同时,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对最终审核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。
附件:1、示范形象展示活动项目评选标准
   2、中国环渤海各奖项申报表
   3、中国环渤海烟台市区申报表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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